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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第二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8/22  点击:0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

  为建立健全徐水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全面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经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家委员会评定并向社会公示,李瑞、郭红彦等16位同志分别被评定为徐水区第二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现予以公布。
  徐水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丰富。保护和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挖掘优秀传统文化,建设徐水文化名城,推动徐水文化有形化、市场化、品牌化、产业化,努力提升徐水知名度和美誉度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妥善处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经济、改善人民群众生活条件之间的关系,深入做好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挖掘、整理、保护、发展工作,坚持包容开放,勇于改革创新,科学规划,深度开展,开拓创新,形成产业,推动徐水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为建设富庶美丽幸福新徐水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保定市徐水区第二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doc 

2018年8月15日


 

名  称: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第二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通知
主题分类: 公告公示
发布日期: 2018/08/22 
发布机构: 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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