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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局多措并举搞好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
发表时间:2017/01/04 点击次数:382次

  一、努力完成信息移交工作,确保税改顺利启动。按照河北省地税局和水利厅《关于做好水资源税纳税人取用水信息移交工作的通知》要求,地税局组织工作人员积极主动工作,配合水利局努力完成取用水户的信息移交和涉税信息逐户核查工作。9月1日前,配合水利局对未办理取水许可但缴纳水资源费的取用水户,督导补办取水许可手续,安装计量设施。截止目前全区移交,取用水户信息共计370户,其中非农取用水户信息346户,农业取用水户信息24户,实际完成移交370户,移交率100%;完成入户核查370户,核查率100%,已建立水资源税纳税人档案370户。

  二、开展税源调查摸底,做到应征尽征。从7月初开始,地税局在水利局的大力配合下迅速对辖区内所有取用水户开展一次拉网式摸底调查,确认水资源税纳税人,全面掌握取水地点、水源类型、取水方式、取水用途、取水规模和计量设施等基本情况,为水资源税开征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严格执行税率标准,落实水资源税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水利核定,地税征收的原则,认真严格落实水利局的核定取用水量,依据区域用水计划总量指标,做好用水户年度用水计划的核定和跟踪监管,对超计划用水的,严格按照水资源税额标准的3倍征收。

  四、加强调度培训,积极宣传报道。地税局与水利局联合召开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推进联席会议,解读水资源税改革相关政策并对取用水信息移交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召开全区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政策培训会议,对纳税人取用水信息移交、核查和清查等工作进行调度;与财政、水利部门召开联席会议,集中解决税改中存在的问题;印制宣传册、明白纸,宣传水资源税政策;实行通报制度,对取用水信息移交与核查、水资源税纳税人信息录入等工作情况及时进行通报。

  截至目前,共征收水资源税524万元,居全市水资源税入库税款第四名,试点工作进展平稳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