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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局三措施修复治理矿山环境
发表时间:2015/04/10 点击次数:382次

  (1)严厉打击非法采矿,维护矿山秩序稳定。打破常规,采取“突击”和“零点行动”等非常规形式,灵活应对抗法行为;注重法律的衔接适用,加大执法强度,以《环保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矿法》等为执法依据,有效打击各种违法行为。

  (2)坚持矿山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促进规范有序发展。注销一批,采矿权到期企业予以注销采矿许可证;整合一批,对开采区域距离村庄较近、矿区与矿区之间不符合安全爆破距离的进行矿山整合;鼓励合法。对现有合法采矿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引导和支持企业走集约、规模的办矿模式。(3)推进矿山修复治理工作,逐步改善生态环境,对京昆高速可视范围等敏感地带内的矿山山体进行生态修复,对京昆高速两侧、重点对象山周边矿山企业进行摸底调查,制定治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