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监局四措施明确2014年药械监管工作要点
发表时间:201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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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严格市场准入,做好新版GSP实施工作。建立企业退出机制,开展《药品经营许可证》换证和GSP认证;加强新版GSP宣贯和培训,提高药品经营企业对新版GSP的认知度和执行的自觉性、主动性。(2)强化电子监管,推进药品经营企业信息化监管网络建设。对药品批发企业(包括连锁零售企业)药品仓储温湿度进行远程实时在线监管全覆盖;加强药品经营企业购进药品的在线监控,实现药店(非处方药店除外)信息化监管覆盖率达98%;加强药品零售企业药师在岗履职实时远程监管。 (3)强化稽查打击,开展专项检查工作。开展中药质量专项检查、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检查、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专项检查、非法药品购销行为专项检查等工作,查处掺杂使假、非法添加化学药品等行为。(4)强化法规宣传,营造良好的药品监管氛围。加强对涉药人员药品管理法律法规、药品安全知识的宣教;引导和鼓励全社会参与药品安全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