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11月底,全县城镇新增就业1410人,完成全年任务1300人的108.5%;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785人,完成全年任务600人的130.8%;其中安置“4050”人员410人,完成全年任务90人的55.5%;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8%,完成市“要求控制在4.5%以内”的目标。
(人劳局)
截至11月底,全县城镇新增就业1410人,完成全年任务1300人的108.5%;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785人,完成全年任务600人的130.8%;其中安置“4050”人员410人,完成全年任务90人的55.5%;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8%,完成市“要求控制在4.5%以内”的目标。
(人劳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