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晚报4月25日4版 记者 耿静 通讯员 王新平 杨帅
4月20日,徐水县工商局成功调解一起因购买套装门引发的消费纠纷,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消费者的好评。
据介绍,去年10月份,家住徐水县城的赵女士,从徐水某装饰材料门市花5000元定购了3套套装门。门送到家安装好以后,赵女士发现套装门存在色差大、门板不平等现象,她找到商家,商家答应把门拉走返厂维修或给重做。经过第二次返厂后,送回的套装门还是存在色差的老毛病,赵女士不同意商家返厂,要求商家退货。商家不同意退货,双方僵持不下,无奈之下,赵女士于2011年4月8日到徐水县工商局进行投诉。
接到投诉后,徐水县工商局对消费者定购套装门的情况和安装情况进行了全面了解,经过四轮调解,双方最终于4月20日达成协议,由厂方全额退还消费者货款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