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日报3月1日A3版 作者:王水发
徐水县严格按照“五五”普法规划规定内容,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方面,迈出了可喜一步,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全县各级党政机关都按要求把法律法规学习纳入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与其他政治理论学习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保证全年学法不少于40课时。每年县普法办对乡镇、县直科级干部组织1―2次法律知识考试,不合格者,进行补考;每年各乡镇和各部门对全体干部进行2―3次法律知识考试,凡考试不合格者,离岗学习,当年不得提拔使用。依托县委党校、司法行政机关,聘请政法学院教授或司法部法学研究所同志为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讲座每年1―2次,组织律师、普法宣讲团为乡镇、县直全体干部法制讲座每年不少于3次。对村两委干部讲法至少每年1次,近4年来共进行各类讲座40余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