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政占〔2025〕第 1 号 关于徐水区师庄天主教堂用地的批复 徐水区师庄天主教堂: 你单位项目用地申请书已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条、《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的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191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以“三调”成果为基础做好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地类认定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411号、《河北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以“三调”成果为基础做好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地类认定的通知》冀自然资字(2022)42号、《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妥善解决历史遗留建设用地有关问题的通知》(冀国土资发[2017]15号)文件相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使用留村镇师庄村集体建设用地16.55亩(11031.49平方米),使用期限贰年。 二、必须按国土空间规划和批准用途(宗教用地)使用本宗地。 特此批复。 2025年 3 月 18 日
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徐水区分局办公室
2025年 3月 18
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