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巨力集团徐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的公示 案由:巨力集团徐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依法采取工地大气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施工
简要案情:巨力集团徐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15日在保定市徐水区刘伶公园南、城内南大街西承建星空城项目三期,该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未依法采取工地大气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施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等有关规定。2022年3月21日我机关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违法行为予以立案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四)、(五)项等有关规定,责令改正并处罚款壹万元整(10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