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河北正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进行行政处罚的公示
案由:河北正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依法采取工地大气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施工
简要案情:河北正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15日在保定市徐水区华龙路南、晨兴大街东承建晨阳小镇,在该项目施工过程中未依法采取工地大气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施工,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等有关规定。2022年6月21日我机关人员对当事人违法行为予以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四)、(五)项等有关规定,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壹万元整(10000元)的行政处罚。